按照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10月11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凌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出席学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本次大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波主持。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27人,实到会正式党员27人,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大会开会要求。
大会首先由主持人说明会议主要任务,宣读并通过了本次党代表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并对本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4名同志当选为我院党员大会的党员代表。
法学院党委对迎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召开党代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学院党委严格按照校党委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为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党员坚持党性原则、行使民主权利、学习党的知识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过程,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和各党支部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周密安排,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顺利完成选举任务。
(编辑/翟娅丽;审核/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