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个年级、班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推荐,选出2020级法学一班柳慕杨和2021级法学一班余文两位答辩人,于10月9日下午,在凌云楼三楼会议室举行2023年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本次辩答由法学院副院长杨开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波,学生科科长兼分团委书记赵艳等部分法学院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出席评审。
张波首先阐述了国家奖学金的答辩原则及推荐人选原则,并向在场人员简要介绍了两位答辩人。答辩中,两位答辩人首先通过PPT对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和品行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性的个人简介汇报,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回答评审老师的提问,将本次答辩氛围推上高潮,最后评审组通过商议对两位答辩人进行评分并宣布最终结果。活动最后,张波对本次答辩活动进行总结,勉励两位答辩人在未来的学习道路上要不忘初心,艰苦奋斗,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本次公开答辩,考验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展示了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素养,充分发挥了学生的潜力和才华,增强了学生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决心。
(编辑/翟娅丽;审核/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