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领导机构 |
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张琳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的建设、组织干部、宣传统战、工会、安全保卫、保密、师德师风建设、招生就业、校友等工作,负责法学专业学科建设工作。分管学生科、分团委和分工会,指导相应学生社团。
副院长(主持工作):杨开华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人事及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外事、图书档案、继续教育、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地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教学科研科,指导相应学生社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波 主持学院纪检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学生群团、创新创业等工作。分管学生科和分团委,指导相应学生社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