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德务实 自律自强
 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团学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群工作 | 校友风采 | 科学研究 | 学院文件 | 主题教育 | 40周年校庆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法学院关于规范期末试卷复核及归档的通知
2021-12-24 08:59 教学科研科 

法学院关于规范期末试卷复核及归档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攀枝花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攀学院〔2019〕60号)要求,现将期末试卷复核及装订归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试卷装订材料如下:

1.学生成绩单

2.过程性考核成绩表

3.试卷命题审批表(含送印试卷模板)

4.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试卷分析报告

6.课程成绩单(从教务系统导出)

7.成绩分析表(从教务系统导出)

8.攀枝花学院考场记录表和考场学生签到表

9.学生答卷(按学生成绩登记表中名单顺序放置)

说明:系统中,成绩分析需要录入三项内容:

课程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卷面成绩、过程考核成绩分析,卷面成绩与过程考核成绩的一致性

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包括:学生学习成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异性分析,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度

改进措施

10.试卷复核记录表

11.空白试卷一份

12.学生答卷(按课程成绩单的顺序放置)

二、考查课程考核材料如下:

1.学生成绩单

2.考核要素考核情况统计表

3.课程成绩分析报告

4.学生重点考核材料(如设计、论文、报告等,按学生成绩登记表中名单顺序放置)

备注:有考试环节的考查课程考核材料还应参照考试课程考核材料执行。

三、试卷评阅后,各教研室按照交叉复核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所有试卷复核工作。对是否存在漏阅、计分统分是否准确进行检查,并填写《试卷复核记录表》(见附件)。对试卷复核发现的问题,评阅教师应及时进行纠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评阅试卷,应追究评阅教师责任并重新进行试卷评阅和试卷复核。

四、试卷复核后,任课教师才能将卷面成绩录教务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如果成绩录入有误,在系统中点击“成绩修改管理”提交审核后办理

五、试卷评阅、复核和成绩录入工作应在课程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1月14日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将课程期末试卷资料经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字后统一交教学科研科。

教学科研科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              

攀枝花学院试卷复核记录表

课程名称

 

试卷总数

 

抽查试卷数量

 

复核情况记录

学生姓名

是否漏阅

统分是否准确

其他问题

 

 

 

 

 

 

 

 

 

 

 

 

 

 

 

 

 

 

 

 

 

 

 

 

 

 

 

 

 

 

 

 

 

 

 

 

 

 

 

 

 

 

 

 

 

 

 

 

 

 

 

 

 

 

 

 

 

 

 

 

 

 

复核人:

复核时间:

           

其他建议:

复核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说明:一门考试课程至少安排一名复核教师。该课程复核教师一人一表。

附件【法学院关于规范期末试卷复核及归档的通知.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栏目相关文章
· 法学院关于规范期末试卷复核及归档的通知
· 攀枝花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 攀枝花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 攀枝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攀枝花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本站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