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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07法学院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劳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2-10-24 16:44  

攀枝花学院法学院文件

法学院〔2022〕7

法学院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劳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创造性劳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从2021年开展了“自律攀大人”学生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新格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在劳动教育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曾婧等40名同学为法学院2021-2022学年劳动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劳动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全体学生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努力开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附件:法学院2021-2022学年劳动教育先进单位、劳动先进个人名单

法学院

2022年6月1日

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26月1日

附件

法学院2021-2022学年劳动教育先进单位、劳动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9法学一班(8名)

曾婧、陈佩、何瑾钰、吴雨、胡莹莹、李锐、李玥桐

彭渝翔

二、2019法学一班:(7名)

罗晗松、任晓燕、王云飞、谢佳丽、谢小芳、熊坤艳、徐雪

三、2020法学班:(9名)

阴腊、纪林秀、张越、郑静、张洪瑞、敏雪蕾、曹婉萱

王雅慧、杨颖

四、2020旅游管理班:(3名)

张小红、郑永镶、蔡子荣

五、2021法学一班:(4名)

黄惠媛、金茗远、侯浩宇、陈俊材

六、2021法学班:(4名)

李崇玮、李垭霖、杨晨雨、郑朝海

七、2021行政管理班:(5名)

李小玲、李晓东、刘淇、陆俊江、刁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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