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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校级启动教研教改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3-04-19 11:22  

教师

为提高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加强对教研教改项目的过程管理,推动教研教改项目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并应用于教学中,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学校要求启动我院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11日—至今,到期而未结题的教研教改项目。

二、结题评议

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分别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结题项目总数的20%

三、结题验收具体要求

1.材料填写。项目负责人填写《攀枝花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和项目研究成果(按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

2.工作程序。1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专家组应由省级、校级教指委委员或校级督导(含兼职)组成,应不少于3(蔡宏图、杨开华、张琳、马东艳)。(2)专家组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等出具结题验收结论。(3)教务处将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复审,对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题验收,对于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结项,仍不能达到结项标准项目予以撤销并收回资助经费。

3.工作要求。教学科研科及时清理并组织到期而未结题的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课题延期申请书说明原因,并明确预期结题时间,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下一轮校级教研教改项目。

四、材料报送

结题教师于2023年4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交到学院教学科研科

附件:攀枝花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法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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