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关于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安排的通知 |
| 2023-04-19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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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
为提高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加强对教研教改项目的过程管理,推动教研教改项目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并应用于教学中,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将开展校级教研教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时间及验收小组人员安排情况
验收时间地点:2023年4月26日下午15:10,凌云楼三楼会议。
组长:杨开华
组员:蔡宏图、张琳、马东艳
二、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攀枝花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和项目研究成果(按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打印5份),4月25日18点之前将材料交到教学科研科。
涉及人员:
王一茹2020年的自筹项目《提升法治教育水平,基于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下的“法治精神与法律”选修课程开发与设计》
另:杨慧2019年的校级示范课程《形象与口才训练》,按照校级示范课程验收要求准备材料,由学校组织验收。
三、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课题延期申请书说明原因,并明确预期结题时间,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下一轮校级教研教改项目。
教学科研科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和《攀枝花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212室。汇总表纸质档需签字盖章,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366467748@qq.com 。
法学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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