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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06法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2022-10-24 16:42  

攀枝花学院学院文件

学院〔20226

法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院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学院成人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提高教育质量,规范管理行为,根据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学计划。由学院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沟通后,经主管院长批准,按教育方针、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一学期教学培养方案及各专业具体授课计划,对整个教学工作做出全面具体安排。

第二条 教学大纲。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制定出各学科完整、合理、可行的教学培养方案。

第三条 教材管理。按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前,班主任收集任课老师给出的教材目录,开学第一周统一将本学期教材目录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教材目录表自愿购买教材。

第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员工作职责:根据各学科教学培养方案,协助分管院长拟定各学期课程表,组织期末考试和开学初补考等各项工作,做好继续教育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组织选派工作,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召开的各类会议,向分管院长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向班主任第一时间转述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通知精神。

第五条 继续教育班主任工作职责:组织分管学生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学校继续教育教学相关通知,每学期及时督促学生清缴学费欠费。做好每个班次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并完成继续教育教学统计、学生成绩登录、考试(正考和补考)试卷收集等与学生相关的工作。负责提供毕业生所需要的各种书面材料,做好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并负责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刻关注、及时督促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学习进度。

二、教师管理制度

第六条 教师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书育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七条 教师要勇于承担教研、教学任务,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遵守各项教学制度和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调课,有特殊原因必须调课的,向分管教学院长请示同意后方可调课,并提前告知学生。

第八条 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做到科学、实践和思想性统一。任课老师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学习平台查看学生自修课程和平时作业的完成进度,并及时督促学生在在线平台系统关闭前完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九条 组织好课堂教学,注意开发提高学员的智力,使所学知识转化为能力;认真做好学员成绩的考核、阅卷、评卷、成绩评定工作。期末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向任课年级班主任提交本学期教师教学用表(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日历、成绩分析表、作业登记表、学生考勤表),提交试卷归档材料(包含学生考勤登记表、学生自修和作业情况登记表、课程成绩与分析表、学生考试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学生考核试卷及试卷评阅标准)。

第十条  做好每学期课程考试试卷的制订工作,期末考试前两周,向继续教育管理员提供课程考试两套完整的A、B试卷、答卷、答案及评阅标准和考核说明。

第十一条  按照攀继教院[2021] 6号文件要求,认真指导做好毕业学生的论文撰写工作,收齐毕业论文涉及的所有电子和纸质材料(含教师任务书、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论文检测报告),统一交继续教育班主任处。同时,将70分及以上(或等级中级以上)的毕业生资料报继续教育管理员处。70分以上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需要同时报Word和PDF两种版本。

三、教学、管理津贴标准

第十二条  班主任津贴= 700.00元/月+学生人数*10.00元/年,每年按8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  课时费=上课课时*200.00元。因私不按课表上课的教师课时费不发。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指导费=学生人数*500.00元。

第十五条  试卷出题费每门课400.00元,每门课试卷包括A、B卷全套。没有A、B全套试卷的,每门课按200.00元计发。

第十六条  监考费=200元/门,半天监考按三门课计算,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几门课同时监考的按监考一门课计算。

第十七条  招生宣传费=400.00元/天。

第十八条  管理员津贴=700.00元/月,每年按8个月计算。

四、本办法从2022年1月开始执行。

五、本办法由法学院教研科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2年5月16日

攀枝花学院学院办公室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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